关于公布2017年度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年度评价不合格名单的公告
2018-04-12 15:48
2017年度,天津路客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甲天行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存在大量录入错误车辆数据、批量提交虚假转网证明材料等行为,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办运〔2016〕169号),此三家服务商年度评价不合格,已通过公示程序,现予公布。此三家服务商应进行整改,自公告之日起,整改期为三个月。整改期内,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不提供此三家服务商的新增和转入车辆服务。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度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年度评价不合格名单.docx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