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12月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结果的公告
2018-02-08 09:59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办运〔2016〕169号),2017年12月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结果(见附件)已通过公示程序,现予以公布。
附件1: 2017年12月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结果.pdf
附件2:2017年12月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名录.pdf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