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建设规范》修订解读
交通运输部于2023年11月24日批准发布了推荐性行业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建设规范》(JT/T 907—2023),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一、修订背景
2014年,交通运输部发布实施了《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建设规范》(JT/T 907-2014),对规范行业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近年来,国务院办陆续发布《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政策文件,对全国政府网站的建设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科学规范,对政府网站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检查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原标准部分技术内容存在局限性,已不能适应行业政府网站发展需要。为此,交通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行业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建设规范》修订工作,规范和引领行业政府网站可持续发展。
二、标准的定位和作用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的定位、建设管理原则,以及内容、功能、设计、技术管理和运维管理的要求,适用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
通过标准修订,可以明确行业政府网站发展方向,指导网站规范建设、科学管理、高效服务,保障网站安全、可靠运行,完善网站常态化监管机制,实现创新发展。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与2014版标准(JT/T 907—2014)相比,本标准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修订:
(一) 政府网站定位
更改了政府网站定位:完善了政务公开平台的定位,增加了数据开放平台的定位;增加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的定位;考虑出行服务主要由社会化平台提供,删除了公众出行服务平台的定位。
(二) 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原则
政府网站建设任务由最初的规划、新建网站转变为管好、用好网站,因此删除了2014版的“政府网站规划”,增加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原则”。依据《政务网站发展指引》要求,提出“统筹集约”“分级分类”“问题导向”“利企便民”“开放创新”原则;为强调网站安全的重要性,提出“安全可靠”原则。
(三) 政府网站内容
1. 政务公开
为丰富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形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将“政务公开”划分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新闻动态”“专题专栏”四种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及公开方式、内容要求;增加了“政策解读”并提出内容、形式、转载等要求;增加了“新闻动态”“专题专栏”并提出相关要求。
2. 数据开放
为推动通过政府网站开放政府数据,推进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增加了“数据开放”,并提出开放目录、获取方式、数据安全等要求。
3. 政务服务
为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将“在线办事”更改为“政务服务”,在服务范围等基本要求外,完善了办事指南、在线办事、服务评价等办事服务要求,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提供的查询服务内容。
4. 互动交流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互动渠道,提升互动交流实效,依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文件要求,将“政民互动”更改为“互动交流”:完善了互动交流渠道建设、组织保障、处理反馈机制等要求,增加了针对不同类型社会关切的回应要求。
(四) 政府网站功能
面向网站用户和运维人员,将“政府网站功能”划分为“服务功能”和“管理功能”,并依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等文件要求,更改了政府网站功能:完善了信息检索、个性化服务、多语言服务等功能要求,增加了智能问答、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等功能要求;完善了内容管理、用户行为分析等功能要求,增加了内容检测等功能要求,以提升政府网站功能智能化、便捷化水平。
(五) 政府网站设计
更改了“政府网站设计”:完善了“频道与栏目设计”基本要求,并以网站内容和功能为基础,调整了频道和栏目设计参照表;完善了“网页设计”,提出了网页展现设计要求,增加了网页布局设计要求;完善了“标识系统设计”,明确了政府网站中英文域名结构,提出了网站徽标和宣传语设计要求;结合政府网站设计和可见性优化实践,增加了“网页标签”和相关要求;增加了“地址链接”的管理要求。
(六) 政府网站技术管理
结合政府网站技术应用和管理实际,将“政府网站技术要求”更改为“政府网站技术管理”,完善了“技术架构”要求,调整了技术架构图及相应表述;完善了“性能”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网站可用性、访问速度等指标的量化标准,增加了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的要求;完善了“数据共享”要求,明确了通过集约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互认。
(七) 政府网站运维管理
将“政府网站保障体系”更改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完善了“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网站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共建单位的职责;将“制度建设”更改为“运行维护”,明确了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及信息更新时限,补充了网页归档、资源管理及系统维护要求,增加了建立和执行值班读网、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工作年报机制的要求,完善了网站安全管理要求;增加了“监管与考核”,明确了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要求,提出了政府网站传播和推广方式。
文稿编纂: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孙虹
文稿审核: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田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