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15部分:航标信息基础数据元》制定解读

2023-07-17 15:10

交通运输部于2023年6月25日批准发布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15部分:航标信息基础数据元》(JT/T 697.15—2023),自2023年9月25日起施行。

一、制定背景

随着我国导助航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已初步形成传统灯塔、灯桩、立标、导标、浮标等视觉航标系统,与现代雷达应答器、高精度无线电导航定位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和监控系统等近、远程无线电导航设施相结合的、相对完整的综合助航体系。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大力发展航运经济的背景下,对航标体系在保障助航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和宣示国家主权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航标作为船舶安全航行的重要助航安全保障设备,由于缺乏专门针对航标体系相对完善的数据元标准,数据的不一致导致数据交换困难、软件重复开发、业务无法融合发展等问题。为此,交通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15部分:航标信息基础数据元》的制定工作,建立符合我国航标体系自身特点的数据元标准,统一规范数据元的定义、属性及值域代码,用以指导航标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升级,为航标信息资源的整合、交换、共享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标准的定位和作用

本标准为JT/T 697《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系列行业标准的第15部分,规定了航标基本信息及航标管理业务信息等基础数据元分类及编制原则、基础数据元及数据元值域代码集。本标准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建立航标相关数据库,以及有关信息系统所涉及的航标数据的采集、交换与共享。

标准发布实施,有利于各级航海保障部门及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进行航标信息化系统的设计、开发和应用,有利于各级航海保障部门及地方交通运输部门机构间的数据采集、交换与共享,避免出现数据不通、各自为政的情况,便于各级部门按照统一的标准开展航标信息系统建设,以及数据共享与交换。通过标准的应用,提高航海保障部门及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航标信息化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节约社会资源,避免浪费。

三、标准主要内容

(一)数据元编制原则和分类

航标信息基础数据元分类方法及编制规则、数据元值域代码规则等均执行JT/T 697.1—2013《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 第1部分:总则》的要求。

航标信息基础数据元的分类代号按JT/T 697.1的规则确定为“HB”,根据航标管理与维护工作实际,数据元分为航标设施、航标管理、航标维护及航标应急反应四大类。

(二)航标信息基础数据元

1. 航标设施

依据《航标表》和航标管理单位、航标维护单位等的实际工作需求,整理、归类,提取出航标基本信息的共有属性及特有属性信息,分为:航标基本信息、航标类别信息、航标器材、航标附属设备及航标附属设施五类。

航标基本信息包括航海用户常用信息和航标管理信息,有航标表编号、航标名称、航标英文名称、浮动标志助航安全距离、浮标回旋半径等88个数据元。

航标类别根据航标管理、维护方面的需求按航标所处水域、功能特性、管理性质、设置位置、海区航标、内河航标等进行信息分类,给出航标按所处水域分类、航标按性能特征分类、视觉航标种类代码、音响航标种类代码、无线电航标种类等17个数据元。

航标器材信息参照JT/T 953—2014《沿海浮动视觉航标维护规程》、JT/T 731—2008《海区航标维护 固定建(构)筑物》以及JT/T 321—1997《灯塔主体及附属设施设置要求》等标准分为基本信息及灯器专有信息、浮鼓专有数据、灯船专有数据等11项信息,包含器材编号、器材名称、灯器用途、浮鼓材质、船体材质等58个数据元。

航标附属设备信息主要包括风力发电机和波力发电机的信息,包含风力发电机额定功率、风力发电机输出电压、波力发电机额定功率、波力发电机最大功率等6个数据元。

航标附属设施信息包含灯塔建设用地面积、航标堆场面积、航标堆场数量、灯塔附属设施、灯塔辅助用房种类、灯塔供电设施类型和交通设施共7个数据元。

2. 航标管理

航标管理信息分为航标设置信息、航标效能验收信息、航标动态发布信息、航标监测信息和航标故障信息。

航标设置信息参考《海区航标设置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6年第12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调整航标管理执法业务流程的通知》(海政法2018〔334〕号)等要求,包含航标设置类型、航标设置类别代码、航标申请单位等11个数据元。

航标效能验收信息参考JT/T 759-2009《海区航标效能验收规范》《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调整航标管理执法业务流程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及要求,包含航标效能验收申请时间、航标效能验收受理时间及航标效能验收组织人等5个数据元。

航标动态发布信息包含动态标题、动态编号和通报内容等7个数据元。

航标监测信息根据JT/T 1394—2021《航标数据采集规范》表1“航标数据项”提炼转化后形成灯器工作电压、蓄电池放电电压、发电机供电电压等56个数据元。

航标故障信息参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9号)和《海区航标应急反应管理办法》(海航测〔2010〕12号)等管理规定,形成航标故障类别代码、航标故障来源、航标故障接报时间等9个数据元。

3. 航标维护

航标维护参照《海区航标维护管理规则》(海航保〔2019〕485号)的要求,分类航标维护基本信息、巡视信息、巡检信息和保养信息。

航标维护基本信息包含航标维护类型、航标维护计划编号、航标维护时间等8个数据元。

航标巡视信息包含巡视周期、巡视手段、航标位置情况等6个数据元。

航标巡检信息包含航标巡检周期、巡检基本情况及实测航标位置经度等8个数据元。

航标保养信息包含保养类型、航标保养情况等4个数据元。

4. 航标应急反应

航标应急反应信息包括航标应急资源信息、航标应急事件信息和航标应急处置信息三类。

航标应急资源信息参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海区航标应急反应管理办法》、JT/T 953—2014《沿海浮动视觉航标维护规程》及GB 4696—2016《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JT/T 1193—2018《自动识别系统(AIS)航标应用导则》等的规定、形成了应急处置人员、应急通信设备、应急交通工具等9个数据元。

航标应急事件信息参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海区航标应急反应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形成了应急事件信息内容、应急事件接报时间、应急事件接报人等7个数据元。

航标应急处置信息参照《海区航标应急反应管理办法》和GB 4696—2016《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JT/T 1193—2018《自动识别系统(AIS)航标应用导则》等的规定,形成了应急处置单位、应急处置类别和应急处置措施等7个数据元。

(三)航标信息基础数据元值域代码集

按照JT/T 697.1的要求,参照航标信息数据元制定时所依据的相关文件,给出了有关数据元的代码标识及值域代码集。

 

文稿编纂: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桑凌志

文稿审核: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田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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