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系列标准《公路管理电子证照》解读

2023-05-19 09:04

交通运输部于2023年1月19日批准发布了推荐性行业系列标准《公路管理电子证照 第1部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JT/T 1454.1—2023)和《公路管理电子证照 第2部分: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JT/T 1454.2—2023),自2023年4月19日起实施。

一、制定背景

电子证照是指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颁发的、能够证明资格或权利等凭证类文件的数据文件。国务院先后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和《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2019年第716号),明确“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确定了电子证照的法律地位和推广应用方式。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交通运输部组织指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快进行系统建设和全国联网,实现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一地办证、全线通行和“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的一地审批、全国通用,极大提高了许可效率。但目前电子证照还存在版式样式、信息内容不规范不全面的问题,给电子证照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互认互信和审批监管带来困难。为解决以上问题并推动电子证照的全面应用,交通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公路管理电子证照》系列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标准的定位和作用

系列标准规定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和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以下简称“两个证书”)电子证照的文件要求、外观样式及信息内容,适用于电子证照的生成、数据处理、交换与共享。

系列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两个证书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指导,加强电子证照与国家标准的衔接,促进电子证照跨区域、跨部门互认共享。同时优化电子证照管理和服务职能,深入推动电子证照许可服务与管理工作线上线下深入融合,有力提升许可服务与管理水平。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文件要求

两个证书电子证照文件符合GB/T 36905《电子证照 文件技术要求》的规定,按GB/T 33190《电子文件存储与交换格式  版式文档》的要求生成版式文档格式;共享服务的接口符合GB/T 36901《电子证照  总体技术架构》及GB/T 36906《电子证照  共享服务接口规范》的规定。

(二)电子证照外观样式

两个证书电子证照外观样式设计主要从两个角度出发:

第一,符合国家标准GB/T 36905-2018《电子证照 文件技术要求》第8章照面样式要求,同时与交通运输行业其他电子证照标准保持协调一致,从规格尺寸、版面内容及编排(标题、表格编排、记载事项信息、边框、底纹、电子印章、二维码、监制信息)、样式等方面进行规定,以便电子证照的规范生成和电子证照库的统一建设。

第二,以现有实体证照的样式作为基础。其中,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电子证照为避免通行路线信息内容过多,无法在电子证照主页中展示完全,参照主页样式新设计了通行路线清单样式,以保证电子证照的实用与美观。

(三)电子证照信息内容

在规范两个证书电子证照包含的信息内容上,主要依据国家标准关于元数据的指导原则和在用实体证照的照面信息。依据国家标准GB/T 36903—2018《电子证照 元数据规范》,电子证照标准包含证照三大类文字信息:基础信息、业务信息及加注件信息。

1.    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电子证照的基础信息按照GB/T 36902《电子证照  目录信息规范》和GB/T 36903《电子证照  元数据规范》的规定定义了电子证照共有的19个元数据项,业务信息定义了根据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业务需求扩展的包括承运单位信息、通行信息、货物信息、车辆信息、车货总体信息、变更信息、其他信息类别共52个元数据项,加注件信息按照GB/T 36903的规定定义了4个元数据项。

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电子证照信息内容主要依据大件运输许可的相关信息内容确定,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12号)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调整补充。关联事项名称、通行路线说明、货物类型、申请类型、证照状态等元数据按照实际业务需要规定了值域代码。

2.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基础信息按照GB/T 36902和GB/T 36903的规定定义了电子证照共有的19个元数据项,业务信息定义了根据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业务需求扩展的12个元数据项,加注件信息按照GB/T 36903的规定定义了4个元数据项。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有效期按照企业取得首次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有效期确定,企业资质增项,证书有效期不变。企业资质发生延续、升级、重新核定或者资质证书到期的,需重新核定确定证书有效期;有效期从资质延续、升级、重新核定或者资质证书到期之日起,至企业取得本套资质证书所载明资质中许可期限的最近到期日期之日止。

(四)附录

1. 电子证照编号规则

按照现行实体证照的编号规则,系列标准给出了两个证书电子证照的编号规则。

2. 其他规则

第1部分规定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电子证照通行路线的填写规则,便于进一步规范填写内容和开展审批工作。

四、实施注意事项

1. 两个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启用后,纸质证照停止使用或并行使用,应按照业务管理部门具体要求执行。

2.电子证照文件的查询和验真服务由电子证照发放系统提供。

3. 系列标准引用了GB/T 36901~36906电子证照系列标准的相关内容,标准实施中应加强与国家标准的协同应用。

 

文稿编纂: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李轶舜、谢浩明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曹江

文稿审核: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田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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