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 | 关于2019年5月份和6月份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动态监控服务商评价结果及终端质量统计情况的公布
2019-09-10 16:43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办运〔2016〕169号)(以下简称《服务评价办法》),现将2019年5月份和6月份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结果及终端质量统计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1:2019年5月份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结果.pdf
附件2:2019年5月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终端质量统计表.pdf
附件3:2019年6月份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结果.pdf
附件4:2019年6月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终端质量统计表.pdf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2019年9月5日